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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档案馆和PPP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潍坊;青州市
招标公告
50925.21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9-04-24 00:00:0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档案馆和青州市民活动中心PPP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781201902000082)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青州市档案局、青州市妇女联合会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

联系人:李 翠电话(传真):0536-3251200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碑林南二环西段21华融国际大厦B-1701

联系人:潘月凤 电话(传真):133063607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档案馆和青州市民活动中心PPP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81201902000082

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青州市档案馆和青州市民活动中心PPP项目

1

1、本项目已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文件及《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档案馆和青州市民活动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预审(合格制),并已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发出书面《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接受已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或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

509252055元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区位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州市综合商务区南区内,北临花都大道,东靠绿色城市花园,南邻水坝路北侧。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所涉内容包括青州市档案馆和青州市民活动中心,总用地面积79.5亩,总建筑面积约72200平方米,主要是青州市档案馆和市民活动中心两个场馆土建、安装及相应装饰装修、绿化、广场铺设等配套建设工程。本项目建设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青州市档案馆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4925.76㎡,总建筑面积29200㎡,地上总建筑面积21900㎡,地下建筑面积7300㎡,本项目建设1栋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该项目容积率0.71,建筑密度19.2%,绿化率33%。

青州市民活动中心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38068.76㎡,总建筑面积43000㎡,地上总建筑面积24000㎡,地下建筑面积19000㎡,本项目建设1栋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该项目容积率0.71,建筑密度19.2%,绿化率33%。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项目实施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为准

2、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预算总额为509252055元(大写:伍亿零玖佰贰拾伍万贰仟零伍拾伍元整)。其中,

(1)工程预算额为:492073665元;

(2)12年运营维护预算额为:17178390元

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公开招标结果并经政府相关部门评审或审计为准。

3、合作模式和运作方式: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运用PPP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3.1项目实施机构

青州市档案局、青州市妇女联合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3.2社会资本方选择

青州市档案局、青州市妇女联合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3.3项目公司组建

根据《公司法》及本项目具体要求,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和青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单位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即项目公司/SPV),SPV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由政府出资,剩余项目投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证券等渠道筹措。项目合作期内由SPV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3.4项目公司股权架构

本项目由青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单位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由政府出资,占股10%,社会资本方出资4500万元,占股90%。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置为项目总投资的30%。

3.5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利用年度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

4、合作期限:建设期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止,运营期为12年。

5、项目范围: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政府方负责设计、协调各部门配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承担项目建设及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方指定机构。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应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4259时00分至20195149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注册,办理诚信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已注册的社会资本方(投标人)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招标文件。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社会资本方(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青州市”。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社会资本方(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视为未提交,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

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青州金鼎支行

开户账号:社会资本方(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阅读“生成子账号须知”内容,并点击“确认”按钮。当“潍坊银行”一栏提示交易成功,则生成子账号成功,点击“完成”按钮,在页面上面红色字体中查看子账号。(注意:保证金缴纳账号格式为802161201421015239-*****,中间字符“-”为减号,并非下划线符号。)该子账号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7)不同社会资本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或不同社会资本方(投标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不同但交纳至同一保证金子账号的(子账号未生成视为子账号不同),视为社会资本方(投标人)相互串通,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社会资本方(投标人),将视为未提交,按无效标处理。

(9)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社会资本方(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采购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4.获取招标文件: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且已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的社会资本方(投标人)于20194259时00分至2019514930(北京时间)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元。

备注: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五、公告期限: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515900至2019515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青州市企业总部八楼(圣水路3669号)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515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青州市企业总部八楼(圣水路3669号)开标二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月凤联系方式:13306360720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其他: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社会资本方(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本项目评审阶段,将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社会资本方(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潍坊市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424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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