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对2010年度A20(浦西)范围内道路热熔(熔融)型交通标线漆复划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9-00414 招标项目:2010年度A20(浦西)范围内道路热熔(熔融)型交通标线漆复划工程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A20(浦西)范围内道路热熔(熔融)型交通标线漆复划工程。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包),具体为: 第一包:本包工程复划线为: 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交通管理道路范围内(工程量详见交通标线漆复划数量汇总表)。 第二包:本包工程复划为: 徐汇区、闵行区交通管理道路范围内(工程量详见交通标线漆复划数量、汇总表)。 第三包:本包工程复划为: 普陀区、长宁区交通管理道路范围内(工程量详见交通标线漆复划数量汇总表)。 第四包:本包工程复划为: 宝山区、闸北区交通管理道路范围内(工程量详见交通标线漆复划数量汇总表)。 第五包:本包工程复划为: 杨浦区、虹口区交通管理道路范围内(工程量详见交通标线漆复划数量汇总表)。 考虑到工期因素,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因此,根据评标结果,推荐五个中标人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工作业绩和能力,确定五个中标人分别中标的标段。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地址:各标段道路 投资规模:2189万(5包合计) 完工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3)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4) 具有建设部或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5)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具有同类项目的经验和业绩(近三年有完成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经验,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6) 外地单位须有在本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售后服务、维保机构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废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 2009 年11月2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2 日北京时间15:00之前,登录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招标文件浏览及网上报名,报名后委派授权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前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于2009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3室进行验证,通过后可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3日10时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1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12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询。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予以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金丁 电话:021-63185554 传真: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太阳山路38号 联系人:梁永辉 电话:021-28953621 传真:28953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