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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桂林市人民医院人民医院急诊科屋面钢结构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人民医院人民医院急诊科屋面钢结构工程(重)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
桂林市人民医院人民医院急诊科屋面钢结构工程1项,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
要求质量:合格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6502.27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强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国内注册,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止,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桂林市人民医院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安全员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如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2017年1月—10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以下人员的岗位证书(含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上岗证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上述人员2017年1月—10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逐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报名。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无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7月10日15:00时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人民医院基建科,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人民医院。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采购单位:桂林市人民医院
地 址:桂林市文明路12号
邮 编:541001
联系人:汪科长
联系电话:18978320106
2.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人民医院监察科; 联系电话:0773-288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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