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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办〔2015〕4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42号)等文件精神,铜川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操作铜川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铜川市卫计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目前,依据铜川市政府《关于推进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PPP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6年9月18日第36次会议纪要),本项目实施方案已审批通过,并进入项目采购阶段,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铜川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铜川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综合医疗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主楼住院部14层,裙楼门诊、急诊分别为三层和六层,建筑面积76270平方米;新建后勤辅助楼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面积336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49797万元,政府前期已投入约15090万元,用于前期配套工程及部分土建工程,后续工程采用PPP模式运作,剩余总投资预估金额为34707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工程清单如下。
表4-1 铜川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后续建设资金安排表
分项名称 |
资金安排(万元) |
||
土建工程 |
2964 |
||
安装工程 |
2835 |
||
外墙装饰 |
干挂石材 |
1346.19 |
|
玻璃雨棚 |
71.72 |
||
玻璃幕墙 |
409.98 |
||
窗套 |
2024.61 |
||
室内装修 |
净化工程 |
3222.21 |
|
室内装修工程 |
3777.79 |
||
室外工程 |
778.31 |
||
暂定价 (5737.53) |
钢结构 |
300 |
|
制冷机组、新风机组、锅 |
1520.32 |
||
电梯 |
1000 |
||
高低压电路 |
150 |
||
制冷机房自控设备 |
100 |
||
污水处理 |
500 |
||
围墙大门 |
200 |
||
绿化 |
900 |
||
其他 |
125.5 |
||
税金+措施费 |
941.71 |
||
工程变更 (3540) |
集中供热 |
设备费 |
800 |
开口费 |
640 |
||
弱电 |
1000 |
||
消防 |
300 |
||
室外 |
300 |
||
其他 |
500 |
||
合计 |
26707.34 |
||
医疗设备 |
8000 |
||
总计: |
34707.34 |
六、PPP运作方式
(一)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PPP项目公司负责铜川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及市人民医院老院区和新院区的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将运营权无偿归还市人民医院。其中运营管理方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即由项目公司董事会聘任院长,后者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对医院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包括中层及中层以下人事任免权、经营管理权、财务支配权、市场决策权等。
(二)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分为建设期与运营期,其中:
-建设期:1.5年;
-运营期:自项目取得交工验收之日的次日起28年。运营期限届满,如须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
(三)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其中包括:
-管理服务费:在保障医院正常运营且职工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医院向项目公司支付管理费,其中:
Ø固定部分:医院从运营期第1年起每年支付固定管理费人民币700万元,如运营期前三年考核每年均达到80分以上(含),从第4年起固定管理费上调至人民币1000万元;
Ø浮动部分:医院从运营期第1年起每年根据当年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管理服务费的浮动部分,该部分为运营期内医疗收入增量的百分比,增量的基准年是进入运营期前一年的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并根据中选社会资本投标报价确定,实际金额须根据考核结果调整。
-非核心业务收入:停车场收费,由终端用户向项目公司支付;
以上内容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七、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社会资本须满足下述条件:
(1)必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整。
(3)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整。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为盈利。
(5)具有中�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中介机构所评的AA及以上信用等级。
(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7)非联合体投标情形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2)、(3)、(4)、(5)、(6)条的资格要求。
(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方必须至少同时满足第(1)、(2)、(3)、(4)、(5)、(6)条的资格要求。
(9)联合体除牵头方外的另一名成员(联合体参与方)必须至少满足第(1)条的资格要求,且应满足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整;并提供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0)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公告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1)其他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八、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办法》)。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须提交由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五份,同时附U盘一个)。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14时00分;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409室)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发布更正公告。
(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同时公布。
(3)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409室
联系人:杜艳艳 电话:13991227376
(2) 采购人: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刘正军 电话:0919-318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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