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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湖北;恩施;恩施市
其他公告
60000.0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8-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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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恩施州高新区西区产业园标准厂房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2800-13-03-0068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恩施州高新区硒谷路(规划6号路)南段东侧。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将整体规划设计,分期建设、分期投用。

(1)项目总体概况

项目用地位于州高新区(六角亭街道松树坪)规划6号路南段东侧,规划总用地约320亩,为分布于规划20号路南北两侧的两宗地。其中,保护山体用地46亩,高压走廊用地79亩,建设净用地面积195亩。(详见红线图)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仓库,并配套建设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研发实验、产品展厅等服务设施和功能用房,厂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以及两宗地之间的市政道路(规划20号路,长约504米,宽24米)。(后期以恩施州规划局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

(2)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概况(本次施工范围)

2号地块(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投标人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后期以恩施州规划局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总投资约6.0亿元,功能齐全,满足企业入驻需求。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共36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首批建设面积约1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剩余房屋建筑及附属等所有工程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供本项目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止(不含审查和审批时间)。 施工工期:以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2.5.1 勘察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2号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制、配合完成地勘报告审查。

2.5.2 设计招标范围:

(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1、2号地块) 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所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投资估算,必须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达到送审报批的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理念,符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恩施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2号);

(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节能专篇)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但其中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项设计的燃气和变配电房除外)、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 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恩施州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5.3施工招标范围:

(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须考虑后期基础工程对地基的要求;

(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园林绿化、道路、场地围墙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

2.5.4采购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2.5.5 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中间及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指在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类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施工许可证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指在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过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取得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出具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查询方式为申请人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现场查询)。

3.6申请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申请人必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申请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网员办理相关资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2241720183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同),通过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1610止,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企业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718-84562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793668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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