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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中心区A25地块
浙江;温州;瑞安市
出让公告
0.0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3-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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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
名称
地块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出让用地
面积
用地功能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塘下中心区A-2-5地块
2013XG010
瑞安大道以西,规划二路以北,中心路以南
89863.52
31528.5
商服用地 (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商务、其他商服) 、住宅用地
3.0(且≥1.0)
45%
20%
100m
94586 (其中商业建筑≥60%)
说明:具体规划指标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瑞规条字(2013)02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二、土地用途出让年限: 商服用地(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商务、其他商服)肆拾年、住宅用地柒拾年,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三、出让方式: 以挂牌方式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较高信誉,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暂定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且联合各方均须达到上述相应资质要求。
五、企业登记注册及要求: 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半年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格的、由原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完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凭新公司的工商证明材料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并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六、出让起始地价、竞买保证金:
地块号
出让用地面积
(平方米)
起始地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2013XG010
31528.5
15514
3200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341216:00时。 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一次性交纳,不可他人代缴,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七、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及要求:
塘下城市综合体(A-2-5地块)项目竞得人须于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塘下中心公园(暂名)项目应同时开工,并在开工后14个月内竣工。
开工时间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实际进场施工为准,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不得分期建设。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应向出让人书面申报,对不执行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和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将向社会公示,计入诚信档案,出让人并有权限制其参加瑞安市土地招拍挂活动。
非因受让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提前30日主动向出让人提出延期开工或竣工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开工、竣工及有关经济指标的履约方可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八、产权登记及建设要求:
根据20133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关于研究土地出让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对塘政〔2012216号和塘政〔201318号批示,对塘下城市综合体(A-2-5地块)项目产权登记及建设要求如下:
1 、塘下城市综合体(A-2-5地块)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94586 ㎡, 其中商业服务业用房不得小于城市综合体总规模的60%,其中两层的商业用房不得分割销售,且该两层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00㎡。
2 、塘下中心公园(暂名)项目由塘下新区管委会委托受让方负责建设,建设方案由塘下新区管委会提供,工程造价暂以1.5亿元标准计算,已经在塘下城市综合体(A-2-5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中直接抵扣;塘下中心公园(暂名)项目最终工程造价以工程审计决算额由受让方向塘下新区管委会多还少补。
3 、塘下中心公园(暂名)工程实施及相关配套建设要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心公园具体设计方案及建设标准由塘下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共同审定,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由塘下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所有。
竞得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将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并追究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九、地价款缴纳及要求:
塘下城市综合体(A-2-5地块)项目竞得人分二期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须于2013516日前缴纳该地块出让地价款总额的50%;第二期须于20131016日前缴清该地块其余50%地价款,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即转为本合同的定金,在全额缴纳最后一期出让价款时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缴清全部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须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违约金数额大于定金数额的,定金数额折抵等额违约金),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合同解除后,出让方有权对本宗地重新组织出让,如重新出让成交价款低于本合同出让价款的,差额作为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赔偿。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属于惩罚性违约金,受让人因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不影响出让人再向受让人主张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由竞得人承担并负责交纳。
十、交付土地: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和有关违约金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在办理交付土地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抵押登记。
现场踏勘联系人:岑先生,联系电话:13967725978
十一、竞买申请: 申请人应于201341216:00时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时应携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十二、挂牌时间与地点: 2013 42 20134161600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
十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须于2013412 1600时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帐号:192451010400102831030
联系、咨询电话:0577-658795160577-65879525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 31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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