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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西工业园区北京西路1号的工业用房
江苏-宿迁
工业用房
¥9,300,000
  发布单位: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02-26 11:40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9,300,000 加价幅度 ¥40,000
保证金 ¥1,500,000 评估价 ¥13,260,000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32910时至202133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9,户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西工业园区北京西路1号的工业用房。

评估价:1326万元 ;起拍价:93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特别提示:

1、租赁情况不详,未提供租赁合同。

2、按照现状拍卖,竞买人须对标的物情况向有关部门了解,一旦竟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瑕疵,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

3、腾退时间长,拍卖标的被占用,请买受人谨慎购买。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及限购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32912时止接受咨询(周一到周五9:00--18:00),本标的物咨询电话:刘先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中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向有关部门人员缴纳。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49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

户名:(2021)04执恢21

账号:020005933805815513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刘先生*********

咨询电话:詹法官*********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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