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拍卖详情
新N5518C帝豪牌小型普通客车
新疆-阿克苏
机动车
¥70,000
  发布单位: 乌什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02-27 17:16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乌什县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70,000 加价幅度 ¥200
保证金 ¥5,000 评估价 ¥70,000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拍 卖 公 告

 

乌什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315日上午11时至2021316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N5518C帝豪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里程数:75063Km(以实际交付时的表显里程数为准),排量:1.8L,车牌号码:新N5518C,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LB37742S5JC045960,发动机号码:J4XA7417180,注册日期:2018619日,发证日期:2018619日。

双方议价:70000元,起拍价:700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2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由竞买人自行查询,若车辆有违章、罚款、扣分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了解查询该标的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有违章罚款、扣分、欠费及滞纳金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处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拖车费、停车费等)。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与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一次性付清至法院指定账户(单位:乌什县人民法院,收款账号:8570*********033188;开户行:乌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行号:40289170001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什县人民法院(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友谊路38号)签署相关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78692327

咨询电话:张主任*********

 

乌什县人民法院

2021227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企业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或立即联系客服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