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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51,735.25 | 加价幅度 | ¥500 |
保证金 | ¥5,000 | 评估价 | ¥60,865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库尔勒市塔指东路健坤苑小区负一层1-24号停车位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库尔勒市塔指东路健坤苑小区负一层1-24号停车位。设计面积:12.72平方米/个;装修情况:毛坯;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楼层:负一层;建筑年代:2017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目前本标的所在的地下负一层车库的消防、照明、装修等工程未完工,尚不能正常使用。
评估价:60865元/个;一拍起拍价:51735.25元/个;保证金:5000元/个;加价幅度:500元/个。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起至*********止接受咨询。具体车位位置划分请咨询拍卖辅助公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过程中产生的过户费、契税等税费及标的物欠缴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部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前与我公司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622840250600245536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延安路支行
银行行号:*********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升级会员查看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负责本次拍卖的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 周女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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