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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20号金源新城之碧云苑1栋负1层254号车库
新疆-乌鲁木齐
商业用房
¥3,348,117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03-01 11:39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3,348,117 加价幅度 ¥2,000
保证金 ¥500,000 评估价 ¥3,348,117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上午11时至*********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升级会员查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20号金源新城之碧云苑1栋负1层254号车库。建筑面积:1436.96平方米,修建于2007年,规划用途为车库。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建筑总层数6层,标的物位于负1层。

评估价:3348117元;起拍价:3348117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备注:经调查罗武道等33人已购买车库使用权,在本次拍卖中该33人对位于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20号金源新城之碧云苑1栋负1层254号车库有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及隐形瑕疵的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息。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物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物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605664.a214xv7.1.1153c405zaBw3K&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黄先生(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23号新拓大厦803室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聚天大厦17楼F座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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