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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28,550.9 | 加价幅度 | ¥280 |
保证金 | ¥2,800 | 评估价 | ¥40,787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拍卖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17日10时至2021年3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升级会员查看,户名: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川B111WF长安牌面包车一辆。
起拍价:28550.9元,保证金:2800元,增价幅度:280元。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及特别注意情况:
1.图片不代表实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2.该车后排无座椅;
3.存在违章行为未处理。
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自愿承受本标的物所有已掌握和未掌握的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止(周末除外)上班时间:9:00-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定于2021年3月16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标的如存在面积差异或其它违章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付。
七、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和所涉案件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XX 权利性质:XX;
2、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3月28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安州支行营业室;账号:2308420329000023467),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24执118号案拍卖成交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请联系电话: *********。
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
淘宝客服:400-822-2870
本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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