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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1 | 加价幅度 | ¥10,000 |
保证金 | ¥100,000 | 评估价 | ¥1,240,000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时至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西路7号厚土•珊瑚湾A栋24层2406房地产,东至人民大道,南临海甸一西路,西至海甸一西路,北至海甸二西路。房屋所有权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408404号,房屋建筑面积:83.1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孙永光;结构:钢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地权;设计用途:住宅;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住宅用地;层次:第24层(顶层);登记时间:*********;土地使用年限:*********至*********止。
房屋状况:空间布局: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通风采光:较好;外观:外观及墙面均完好无破损;物业管理:有。装饰装修:入户防盗门;大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刷白;卧室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刷白;厨房及卫生间铺地砖,墙面贴瓷砖,顶棚扣板吊顶;装铝合金窗;室内木门。
特别说明:海南省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购房应符合海南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瑕疵说明:房屋现状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为准,本院对房屋现状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起拍价:1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法院不安排看样,请自行查看外观,房屋室内情况参考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88018331。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1、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行温州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 6131 1000 0211 580)。
为了即时到账,请到法院财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案号:(2019)浙03执1337号。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 88018353,监督电话88018328。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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