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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沈阳市浑南区香堤路199-2号1-21-4房产
辽宁-沈阳
住宅用房
¥493,675.52
  发布单位: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02-01 15:57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493,675.52 加价幅度 ¥3,000
保证金 ¥30,000 评估价 ¥771,368
竞价周期 60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2月17日10时至*********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位于沈阳市浑南区香堤路199-2号1-21-4房产(颐和城小区),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8.59平方米,总层数26层,所在层21层,朝向:南北,装修情况:有装修。

该房地产的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估价报告》。

评估价:771,368.00元;起拍价:493675.52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

该房地产未办理产权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沈房预售第15414号),权利人为沈阳颐和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但变卖并非必须在第60天才能结束,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如对变卖标的有竞买意向,请务必尽快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变卖价全款,取得参拍资格。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公告中所列保证金金额,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处罚,不作为取得竞买资格的条件。仅支付变卖公告中所列保证金金额的竞买人,无法出价参拍。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起至*********14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统一安排于*********上午9:00-11:00看样,(咨询电话:*********魏法官、*********戴女士)有意者请事先联系。

 六、重要提示:

1、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本次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5290002683)。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魏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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