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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尚城华都项目3#楼2-1104号房屋
河北-廊坊
住宅用房
¥1,536,266
  发布单位: 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发布日期: 2021-01-28 20:43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1,536,266 加价幅度 ¥20,000
保证金 ¥153,627 评估价 ¥1,536,266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拍卖尚城华都项目房产的公告

 

2018年11月1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以(2018)冀108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嘉华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以(2018)冀1082破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破产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长城嘉华公司拟于*********10时起至*********10时止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1. 拍卖标的: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尚城华都项目3#楼2-1104号房屋,房屋性质为住宅,预测绘建筑面积为93.39㎡。

(注:①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尚城华都项目3#楼仍在施工建设中,预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时间为*********前。②拍卖标的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京哈公路北侧、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③尚城华都项目土地证号《三国用(2015)第102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4782平方米。)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房屋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预计*********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交付标准为毛坏。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为第三方预测绘结果,竞买标的物在向买受人交付时,预测绘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起拍价:1536266.00元(起拍单价16450.00元/㎡),保证金:153627.00元,增价幅度:2万元。

说明:拍卖标的起拍价的定价依据为北京腾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腾评报字(2020)第144号】。

3.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路律师,联系方式:*********。王经理,联系方式:*********)。

三、  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经理,*********。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有关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其余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2月12日18:00前(拍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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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用于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拍卖价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可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灵路与化工大街交叉口向西150米炜衡之家企业研发咨询服务中心)领取付款凭证、签署合同。

2.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长城嘉华公司在*********前向买受人交付成交标的物。
    3.交付标准:毛坯。

十二、产权证办理

标的房产交付后24个月内,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以在支付全部购房价款后,签订网签合同前有一次更名的权利。

十三、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联系人:路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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