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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18,907,663 | 加价幅度 | ¥30,000 |
保证金 | ¥1,000,000 | 评估价 | ¥24,715,900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纳雍县汇丰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纳雍县水东乡水东钼镍矿采矿权的公告
纳雍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5日10时至2021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纳雍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升级会员查看,户名:纳雍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纳雍县汇丰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纳雍县水东乡水东钼镍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2000020*********930,有效期至2022年1月);
评估价:2471.59万元,起拍价:2224.431万元,保证金:
12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2月5日起至2021年1月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到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开户网点: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联行号:301701000026,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4号,账户名称:纳雍县人民法院,开户行账号:62326*********335)。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 岳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温馨提示:
一、川立评字第[2020]089号评估报告由四川立成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评估对象不包含被执行人纳雍县汇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地面建筑、底面及井下设施设备,也不包含汇丰公司向当地老百姓征用的土地的使用权。
二、因评估报告页数较多,需看评估报告的,请具体与岳法官联系。
三、纳雍县水东乡水东钼镍矿的原登记机关为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从*********起,钼矿的出让、登记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向自然资源部咨询过户登记的相关程序及所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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