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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仁德堂药业西药经营有限公司债权
安徽-芜湖
债权
¥5,000,000
  发布单位: 浙江中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1-21 16:03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浙江中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资产交易
起拍价 ¥5,000,000 加价幅度 ¥10,000
保证金 ¥500,000 评估价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浙江中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雁资产”)将于2021年1月2110时起至2021年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升级会员查看,户名: 浙江中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受托处置的芜湖仁德堂药业西药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买标的物:芜湖仁德堂药业西药经营有限公司债权

 

二、    (一)本次竞买标的物为芜湖仁德堂药业西药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详见《标的资产清单》中相关内容)。

(二)标的物属性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基准日:*********

债权本金:4,865,463.14元

债权利息:760,637.06元

本息合计:5,626,100.2元

(三)涵盖区域

        本次竞买标的物所在地为芜湖。

 

特别提示:
1
、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上述信息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服务费用、违约金及其他权益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不完全一致。
2、上述标的债权状况仅为根据现有的债权资料对标的债权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未如实提供债权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债权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债权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余额、诉讼和仲裁进程等)与上述信息不完全一致,浙江中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委托人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投资者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浙江中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委托人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及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    起拍价:500.00万元,保证金:5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四、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咨询、看样时间: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中雁资产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中雁资产现场咨询。中雁资产提供的相关参考资料仅用于协助竞买人对拍卖标的作出自己的判断但不包括竞买人判断是否参与竞买所需的全部信息,竞买人必须对拍卖标的进行独立的审慎的调查分析。

 

六、   竞价方式: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出价金额高于或等于起拍金额方可成交。

 

七、   债权资产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八、   中雁公司受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处置竞买标的物。

 

九、   保证金规则:

 

(一)线上缴交模式: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被冻结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雁资产指定账户,余款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10 日内须缴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账号:*********141

 

(二)线下缴交模式: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将保证金转入中雁资产指定账户 (户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账号:*********141),中雁资产将对前述保证金进行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被冻结保证金将由中雁资产转回原汇款账户;标的物竞得者应将余款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 日内缴入前述指定账户。

 

(二)若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中雁资产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已经获得买受人资格的中雁资产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中雁资产有权解除协议: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

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债权交付交接的;

5.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6.竞买人未按约定支付交易软件服务费;

7.竞买人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本次淘宝拍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中软件服务费按系统成交价的0.01%-0.2%计收,具体详见淘宝规则。以上费用买受人应按淘宝规则或中雁资产要求支付。

 

十、    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拍卖成功 【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者逾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中雁资产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拍卖出售;若竞买人缴交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中雁资产由此遭受的损失的,竞买人还应就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再行公开拍卖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价款。

 

(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中雁资产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十一、   特别提醒:

  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浙江中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2.竞买人在竞价前已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竞价标的的受让资格。

 3.因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或竞价标的的受让资格而参与竞买的,出卖人有权解除相关交易,同时竞买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前述竞拍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卖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竞买人还应当向出卖人补偿该等实际损失。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出卖人进行必要的协助,但出卖人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承担任何承诺和责任。

 5.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联系人:黄经理、张经理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96号东方广场B座1207室

 

 

 

浙江中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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