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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新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8户债权
安徽-宿州
债权
¥120,000,000
  发布单位: 东方资产安徽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2-14 15:28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东方资产安徽省分公司 类型 资产交易
起拍价 ¥120,000,000 加价幅度 ¥100,000
保证金 ¥8,000,000 评估价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竞买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于 202012月【23】日10 时起至202012月【24】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宿州市埇桥区新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8户项目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宿州市埇桥区新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8户债权(标的物信息详见《标的情况表》中相关内容)。

                 二、 重大事项披露

          无。

                 三、 挂牌价格

起拍价:120,000,000.00元,保证金:8,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其整倍数。保留价: 有。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具有签订相关合同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订和履行相关合同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3.    竞买人保证其为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而向出卖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

1.    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    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于淘宝网竞价成交之日起2日内按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提供的文本内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于该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将竞价款余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出卖人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开户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账号:344167028193

3.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机构。

六、 咨询时间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系人。

七、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将补登7个工作日的公告,若公告期间无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则确认成交;若在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有其他意向购买人提供书面竞价参与函,则于公告结束后重新组织进行竞价,先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且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承诺将按出卖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指示于线下重新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出卖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原路退还淘宝已冻结的保证金。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竞买截止时间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    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2.    竞买人在竞价前已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竞价标的的受让资格。

3.    因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或竞价标的的受让资格而参与竞买的,出卖人有权解除相关交易,同时竞买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前述竞拍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卖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竞买人还应当向出卖人补偿该等实际损失。

4.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出卖人进行必要的协助,但出卖人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承担任何承诺和责任。

5.    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6.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

7.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咨询联系电话:*********/65675527,联系人:吴畏、王志翔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45-4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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