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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分宜县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1,200 | 加价幅度 | ¥1 |
保证金 | ¥200 | 评估价 | ¥1,500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关于和田玉1件(样品编号:61200041407)拍卖的公告(第一次拍卖)
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8日10时至2020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升级会员查看2),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简介
拍卖标的:和田玉1对(花件,白色,表面少量黄色皮,毡状结构,油脂光泽,工艺一般,裂纹明显,尺寸32*23mm)。
标的物详情:已扣押在本院,有意者请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价格及材质认定详见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粤金检评【2020】045号金银珠宝鉴定估价意见书。
评估价格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500元 |
1200元 |
200元 |
1元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工作日9:00-11:30、15:00-16:30)接受咨询,集中统一看样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能保证该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真伪及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提取标的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事项,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有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2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余农商银行分宜支行营业部,账号:2*********02502246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90-5899368(拍品详情、网上拍卖操作事宜)、400-822-2870(淘宝技术咨询)、0790-5899368(看样)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分宜县钤山西路226号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90/02
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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