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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定安县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15,206 | 加价幅度 | ¥300 |
保证金 | ¥3,041 | 评估价 | ¥20,275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定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5日10时起至2020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定安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定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898/2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金属项链一条(重量40.96g)。
具体现状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自行到本院领取标的物,不支持邮寄。
评估价:20275元,起拍价:15206元
保证金:3041元,增价幅度:3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1月10日10时起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止接受咨询(限本院工作时间),本院2020年11月24日10时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前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人。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余款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缴款凭证)到定安县人民法院(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定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0423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琼9021执695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宝教程: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审务办*********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段法官,*********陈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定安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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