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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44,303,898.43 | 加价幅度 | ¥100,000 |
保证金 | ¥4,500,000 | 评估价 | ¥54,696,170.9 |
竞价周期 | 60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承德市奥峰贸易有限公司36%的股权
司法变卖公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1年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物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为承德市奥峰贸易有限公司36%的股权。
整体变卖,变卖价:4430.389843万元,保证金:45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需先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交纳变卖价全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标的物的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结算账户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账号:*********050531642-0007;开户行:建行石家庄桥西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与竞买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须知》、《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前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3、由于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变卖价、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
4、标的物过户登记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在变卖成交后,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五、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河北产权网、《河北经济日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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