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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2,702,980 | 加价幅度 | ¥13,514 |
保证金 | ¥270,298 | 评估价 | ¥3,861,400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金滩路西侧综合办公用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 12 月 5 日10时至2020年 12 月 6 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海省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金滩路西侧综合办公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752.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48.34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号为晏政房权证西海字第1646号、规划用途为综合、结构为砖混、包括5层住宅以及4层办公用房(中间4层是办公用房、两侧5层为住宅用房)、坐北朝南。
土地使用权证号晏国用(2011)第018号、土地用途为综合办公、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宗地外已达到“六通”、宗地内达到“六通一平”,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约为15年。
起拍价: 2,702,980元,保证金: 270,298元,增价幅度:13,514 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 11 月 5 日起至2020年 12 月 4 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 11 月 26 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 11 月 26 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 12 月 13 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夏都支行,开户账号:622840*********6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71-4119759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 钱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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