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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广东金锤拍卖有限公司 | 类型 | 资产交易 |
起拍价 | ¥2,200,000 | 加价幅度 | ¥10,000 |
保证金 | ¥220,000 | 评估价 | |
竞价周期 | 3分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广东金锤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下午15:00时在清远市新城四号区4--1号商住楼202号(金华苑)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位于清远市英德浛洸镇黄花径水电站,一级电站装机320KW(含二级电站开发的权益),起拍价人民币¥220万(已下调3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有意竞买者请于10月29升级会员查看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户名:广东金锤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市分行营业部,账号:44683001040005763,以到账为准),拍卖资料备索。标的展示时间:*********—10月29日(电话预约);联系电话:马生:*********,*********,华姐:*********。
2020年7月7日
广东金锤拍卖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四号区4-1号202室;
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发展大厦905室
特别说明:
1. 拍卖会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拍品简介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必须认真审视了解标的物现状,在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 拍卖标的物、水电站设备清单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及质量如存在误差,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
3. 拍卖价格不含拍卖佣金,买受人必须向本拍卖机构支付拍卖成交价5%佣金。
4. 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一天交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以到账2020年12月30日下午4点银行到账为准),并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含拍卖会当天)付清全部标的款和拍卖佣金。
5. 拍卖成交后并收齐买受人标的款及拍卖佣金,本拍卖机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的资料,并签署移交文件,即视为标的物移交。
6. 拍卖成交后山租使用费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前有委托人承担。
7. 本拍卖资料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金锤拍卖有限公司。
8. 拍卖方式:估低价拍卖,具体特别说明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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