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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祖山文化国际大厦,在建工程资产及全部
山西-临汾
房产
¥186,200,000
  发布单位: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1-02 14:20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 资产交易
起拍价 ¥186,200,000 加价幅度 ¥100,000
保证金 ¥55,000,000 评估价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竞买公告

 

受委托,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将于2020112710时起至20201128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上对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处置权的《债务抵偿协议》项下抵债资产(具体为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祖山文化国际大厦,在建工程资产及全部)(标的物)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情况

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处置权的《债务抵偿协议》项下抵债资产为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祖山文化国际大厦,在建工程资产及全部,该资产情况如下:

房产证号: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土地证号:吉国用(2013)第008号,建筑面积:60764.02㎡,土地面积:17280㎡。该标的所在楼宇总楼层为地下2层、地上24层。房屋用途:商用。土地用途:住宿餐饮、其他普通商品住宅。土地性质:出让。装修情况:以现状为准。租赁情况:存在租赁。

其他情况:1、包括但不限于:地下二层、地上24层(地下二层建筑面积为20578.48平方米,地上24层建筑面积为40185.54平方米);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等;2、土地一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吉国用(2013)第0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地字第*********100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1002号,使用权面积:17280平方米(不包括服务楼占用部分土地);3、建设人祖山文化国际大厦已购买的设施设备,包括装饰塔、电梯等。

二、挂牌价格

起拍价:18620万元,保证金:5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倍数。

 

三、合格竞买人

1、竞买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及损失。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及转让方可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转让,买受人放弃任何抗辩权利。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一)竞买人若采用线上支付保证金模式,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

(二)竞买人若采用线下支付保证金模式,竞买人需提前两个工作日与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沟通并获得同意。

(三)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价保证金将转入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及交易佣金需在竞买成功后【30】日内分别缴入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没收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和交易佣金的;

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

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交付交接的。

 

五、咨询看样时间

有意向者应在公告期内到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资料,自行进行尽职调查、评估标的资产情况,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咨询和看样者请与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六、竞价方式

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竞价余款及交易佣金支付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的【30】日内将成交价余款及交易佣金(成交价的3%)分别缴入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号:4852 9010 0100 0675 59

 

八、房地产手续办理及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3%的交易佣金(不含淘宝平台服务费)后,凭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由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交易过程中及办理房地产所有权变更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问题,由转让方和买受人自行交付。

 

九、特别提醒

(一)本次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有意向者请自行查阅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及竞买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转让标的项下资产的位置、面积、装修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赴实地勘查了解,具体面积及范围以相关部门在办理转让标的对应资产权属登记或过户登记确定的数据为准。如转让标的项下资产的位置、面积等情况与实际有差异,竞买人不得追究转让方、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三)转让方取得转让标的项下资产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竞买人在成功受让后实现资产相关权益可能存在二次过户、多次过户、资产被有权机关查封、占用的土地或房产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欠缴税费款项(物业费、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存在安全隐患、已损坏、被征收、部分已灭失、无任何产权证件、无法办理产权及过户手续等风险,有意向者应谨慎参与竞买。

(四)此次标的物转让所涉的淘宝网平台软件使用费及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具体以转、受让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受让方在办理实现转让标的权益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户、解决租赁等事宜)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本次交易前欠缴的各种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在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后,无论转让标的项下资产因何种原因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拆迁、征收、没收等强制措施,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均不负任何责任,受让方也不得追究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支付标的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六)本次资产转让为卖断方式,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回购责任、不签署委托清收协议。

(七)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如报名及出价视同充分了解知晓标的物的瑕疵及相关要求,并需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八)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撤回竞价或中止竞价,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修改竞买公告。

(九)因竞买事宜发生的纠纷,由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综上,转让标的项下资产在实现相关权益时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受让方无法实际交割和取得转让标的的相关权利。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时应对转让标的实际情况、瑕疵风险等进行全面了解、确认,一旦办理了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自愿承担受让该标的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不因该等瑕疵或风险向转让方或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主张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   丁女士   *********  席先生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1层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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