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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232,677.6 | 加价幅度 | ¥1,000 |
保证金 | ¥30,000 | 评估价 | ¥290,847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潍坊市恒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天水路108号“恒鼎新都汇”在建工程9号楼(D1区)602室的公告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3日10时至2020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6/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物座落于昌邑市天水路108号“恒鼎新都汇”,产权人为潍坊市恒鼎置业有限公司,钢筋混凝土结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昌国用(2013)第343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潍坊市恒鼎置业有限公司,座落于昌邑市新村街北、解放路西,地类(用途)为批发零售、城镇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批发零售用地终止日期为2053年5月28日,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83年5月28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37[2011]06-07-056号。详见评估报告。
幢号 |
房号 |
朝向 |
所在楼层 |
单位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 |
一拍保留价 |
9号楼 |
602 |
南向 |
6 |
平方米 |
55.41 |
290847 |
232677.60 |
起拍价:232677.60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详情请参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290847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组织集中现场查看,不对标的物的瑕疵负责。买受人需自行查看标的物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对标的物的瑕疵承担负责。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本次拍卖价款不包含拍卖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税费及其他费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2、法院不负责清场,清场问题由买受人与实际占有人协商解决。
3、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4、本案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未通过工程验收,暂不具备办证条件,9号楼已抵押,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2月9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0鲁07执467号602室拍卖余款” 。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市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041857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89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流程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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