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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11,812,300 | 加价幅度 | ¥10,000 |
保证金 | ¥1,180,000 | 评估价 | ¥14,129,400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怀宁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怀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7日起公告期15届满后,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起至2020年11月14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对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中段改造工程厦华商住综合楼1-8轴第1层、4-7层房地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位于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中段改造工程厦华商住综合楼1-8轴第1层、4-7层房地产。标的产权证号:皖(2017)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03263号、第0003262号、第0003268号、第0003267号、第0003264号;土地用途是批发零售用地,属于出让类型,共有宗地面积约为3942.26㎡,建筑面积为:1119.52㎡;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数:1、4、5、6、7,总层数:8;其他详细情况见拍卖平台《标的物情况勘察表》。本次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起拍价:1181.23万元,保证金:118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数倍)。评估价:1412.94万元,系第二次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实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竞拍前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怀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怀宁县支行,账号:100 488 012 260 010 001002222),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人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港澳台及国外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八、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亦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8:30-11:30 14:30-17:30)
拍卖辅助机构电话:*********
怀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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