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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莲花滩-金平县乌龟滩铜矿勘探探矿权
云南-红河
矿权
¥38,140,000
  发布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0-10-19 10:46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38,140,000 加价幅度 ¥190,700
保证金 ¥7,628,000 评估价 ¥42,385,200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院决定于2020114日上午10时至20201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第二次公开拍卖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1个采矿权、2个探矿权。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老虎冲铜矿采矿权(证号C53000020*********667 )

评估价15692.82万元人民币(含3630.37万元的出让收益),起拍价10856万元,保证金2171.2万元,增价幅度54.28万元。

(二)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河口县达沟河铜矿详查(跨金平)探矿权(证号:T53*********6790 )

评估价1012.14万元人民币,起拍价910万元,保证金182万元,增价幅度45500元。

(三) 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云南省河口县莲花滩-金平县乌龟滩铜矿勘探探矿权(证号:T53*********3745 )

评估价10591.15万元人民币(含6352.63万元的出让收益),起拍价3814万元,保证金762.8万元,增价幅度19.07万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时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本院执行局,联系电话:*********。拍卖前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须在拍卖开始三日前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经本院确认。

五、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申请执行标的超过保证金数额的申请执行人除外),因本院目前条件不能满足接受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保证金支付帮为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时5分钟。

七、瑕疵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充分核实了解本标的物现状及相应的权利状况,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后视为已充分核实了解本标的物瑕疵及权利状况)。2老虎冲铜矿采矿权(证号C53000020*********667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692.82万元,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告的基准价计算出让收益,并考虑分十期缴纳,出让收益现值为3630.37万元,本次拍卖是按照扣除出让收益现值后的实际评估价值12062.44万元进行拍卖,再次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如果竞买成功后,矿业权涉及的未处置的出让收益由竞买人承担。3对于河口县达沟河铜矿详查(跨金平)探矿权评估机构并未批露是否会产生出让收益现值,故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是否需要缴纳,如果竞买成功后,矿业权涉及的未处置的出让收益由竞买人承担。4河口县达沟河铜矿详查(跨金平)探矿权的有限期限为自201641日至201841日,现已过期,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是否能够续期,续期费用等等问题;5莲花滩-金平县乌龟滩铜矿勘探探矿权(证号:T53*********3745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591.15万元,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告的基准价计算出让收益,并考虑分十期缴纳,出让收益现值为6352.63万元,本次拍卖是按照扣除出让收益现值后的实际评估价值4238.52万元进行拍卖,再次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如果竞买成功后,矿业权涉及的未处置的出让收益由竞买人承担。6莲花滩-金平县乌龟滩铜矿勘探探矿权的有限期限为自2016825日至2018825日,现已过期,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是否能够续期,续期费用等等问题。7、其他未尽瑕疵说明,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查看附件中的评估报告及有关部门了解。

八、买受人足额付清拍卖款项并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后,本院向买受人及案件当事人送达标的物成交裁定,并现场监督交付。标的物交付期间的人力搬运、装载、储存、保管、交付工具由买受人负责。现场交付时买受人现场签署《拍卖标的物现场交付确认书》后,本次拍卖活动依法终结。

九、由本标的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负责。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拍卖网站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网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5300 1666 3510 5100 7156)。拍卖款项足额到账之日起30日内买受人申请本院现场监督交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执行局咨询。咨询电话:*********(张),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中段(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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