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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重庆-重庆
债权
¥5,887,803.35
  发布单位: 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日期: 2020-10-16 19:30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5,887,803.35 加价幅度 ¥10,000
保证金 ¥500,000 评估价 ¥58,878,033.43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公告

 

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0102310时至20201024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网址:升级会员查看,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5条6项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标的物信息调查(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或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或交付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所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调查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为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持有6笔应收账款简要情况如下:

债权基本情况

序号

债务人

其他连带债务人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截至2020.7.31)

1

吕本强

吴兆凤、吴玉泉

 54,640,880.00

 /

2

吴兆凤

吕本强

 3,333,000.00

 /

3

重庆盈亿商贸有限公司

/

 4,756,231.41

 12,716.31

4

重庆中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08,662.23

 557.88

5

吕本强

/

 161,084.61

 430.68

6

吕本强

/

 275,252.88

 735.92

合计:

 63,375,111.13

 14,440.79

 

对于需进行后续处理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或损失自行承担,拍卖人对于能否实现应收账款后续事项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不能保证该标的还可能存在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起拍价:5887803.35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1023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

 

三、咨询

20201023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相关事宜请与管理人联系人肖老师(电话*********)联系。

 

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理交付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手续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共同办理。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有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费用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01028前完成竞拍尾款支付。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0012388;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支行。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升级会员查看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0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买受人共同办理转让手续,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调查,未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5.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管理人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管理人咨询电话:肖老师 *********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永重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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