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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大条田土地使用权
新疆-克拉玛依
土地
¥9,000,000
  发布单位: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0-09-29 16:38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9,000,000 加价幅度 ¥45,000
保证金 ¥1,800,000 评估价 ¥10,524,800
竞价周期 3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拍卖公告

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1030日至2020112日(延时除外)在淘宝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大条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克国用(2014)第03010413号,使用权面积:1349334.88平方米;用途:农用地;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7212日止;】地上附着物情况:根据现场勘察,该宗地地上种植农作物为棉花。

评估价:10524800

起拍价:9000000

保证金:1800000

增价幅度:45000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接受咨询,有条件者可自行前往了解,确有诚意者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202011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三八支行;账户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3003000268248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法院咨询。

法官联系电话:解法官*********

法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银河路66

                                           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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