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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亨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厂房
陕西-榆林
工业用房
¥1,339,642.5
  发布单位: 府谷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0-08-18 17:55:15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府谷县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1,339,642.5 加价幅度 ¥6,000
保证金 ¥70,000 评估价 ¥1,576,050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重要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告知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公告

府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091810时至20200919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府谷县亨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厂房。规划用途为工业生产,建筑面积为3540.25㎡,建筑物总层数为1层,所在层数为1层,建成时间为20101月,结构为彩钢钢结构,砖混底墙、玻璃窗、卷闸门,厂房规格及成新率:大厂房:长110.5米、宽25米、高11.6米,成新率63%;小厂房:长42.5米、宽18.3米、高9.6米,成新率为57%

(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详询本院。)

起拍价:133.96425万元 保证金:7万元 增价幅度:6000元。

温馨提醒:拍卖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所涉及的税费等其他费用请竞拍前自行咨询以地税收部门并以其政策为准。房屋租赁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合同不随拍下后自然解除,需提前确认租赁处置方式。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具备相关购买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标的拍卖开始前五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为解决拍卖标的拍卖前存在欠缴税款及被执行人不配合缴纳相关税款影响拍卖完成的难题,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现对拍卖中税款问题特别告知如下:

1、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款,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2、规定明确的相关税款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凭相关原件于过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本院将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逾期本院将不再办理。

3、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将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除外)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上述可报销税款仅指拍卖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款,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请详询本院,并以本院解释为准。)

七、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本次拍卖事宜。如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敬请知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请以系统页面显示为准。

十、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账户(逾期未缴纳者且逾期未向本院书面申请的将视其为悔拍,敬请知悉),也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账户

户名:府谷县人民法院案件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人民西路支行

xa0xa0xa0 银行联号:*********9

一案一账户:6100 1697 3540 5250 2343-007882

备注:交纳尾款时请详细备注,如:姓名+竞买标的名称+拍卖尾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并以本院解释为准。

法院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咨询)

康法官:*********(办案人员)

本案执行案号:(2019)陕0822执恢360

淘宝拍卖咨询:400-822-2870

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

府谷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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