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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内蒙古五洲矿业有限公司25%股权
内蒙古-锡林郭勒
股权
¥328,050
  发布单位: 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发布日期: 2020-07-30 11:10:03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类型 资产交易
起拍价 ¥328,050 加价幅度 ¥1,000
保证金 ¥32,805 评估价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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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五洲矿业有限公司25%股权拍卖标的未评估,按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变价方案,确定第五次拍卖起拍价:328050元;保证金:32805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联系管理人。因本次标的物为无形资产,不设现场看样。具体资产及负债以实际为准,买受人须自行核查了解。相关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风险告知:

1、2014年10月,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五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五洲公司)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五洲公司25%股权。其后,因内蒙古自治区当地地方性政策所限,工商变更登记未完成,双方于2015年4月办理了股权转让公证,并确认转让行为已完成,双方正常行使股东的权利义务;待条件成熟时继续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故目前工商登记记载的股东未显示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xa02 、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据了解,五洲公司目前虽处于存续状态,但因为所持有的探矿证均已到期,又无其他经营项目,实际已处于停业状态。但管理人无法取得五洲公司的财务资料,客观上无法对该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基于上述情况,评估机构难以对上述股权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估,故股权未进行评估,起拍价为债权人会议确定的价格,无评估价作依据和参考。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任何重大或一般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如: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互负债务以及其他重大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及标的物所在目标公司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五洲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风险、行政、刑事处罚、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六、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xa0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特别提示:

xa01.本拍卖活动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等规定履行管理人职责,选择在本网拍平台处置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产的活动。

xa02.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约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说明表》,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信息、竞买情况及付款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解。如违反相应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竞拍。

xa0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转让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及标的物所在目或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转让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及标的物所在目标公司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五洲公司债务、或有负债、税费、经营风险、行政/司法处罚、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确认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因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导致买受人无法行使相关权益或承担相应风险的,法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因此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不调整成交价格。

八、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xa0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xa0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xa0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软件服务费后,保证金方才转为拍卖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拍卖款。

xa0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xa0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九、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管理人联系。

十、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xa01、已知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五洲公司股东,对本标的物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已发函询问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明确告知限期不回复的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xa0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xa0十二、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xa0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买受人将会被视为悔拍。买受人应于五日内通过线上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完成尾款的支付)或直接将拍卖余款交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东段支行;账号:6*********00000091),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和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紫薇永和坊58-10104栋)签署确认拍卖成交文件。

xa0十四、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需自行与五洲公司及其他股东交接并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交易中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交易的各种税金、工商变更登记的税费)能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法院、管理人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可能存在的影响股东权益实现的五洲公司债务、或有负债、税费、社保基金、行政/司法处罚、司法纠纷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法院、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八、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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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0 xa0法院咨询电话:*********(张法官)

xa0 xa0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

xa0 xa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xa0 xa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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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 xa0xa0xa0xa0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xa0x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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