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太和云域装饰服务部与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韶关营业部、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粤0204民初1026号
判决日期:2016-11-17
法院: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云域装饰服务部诉被告韶关营业部、市政维修处、蔡育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云域装饰服务部的委托代理人蒋芳跃,被告韶关营业部、市政维修处的委托代理人刘星辰、王雪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蔡育生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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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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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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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