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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艾贝服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泽明
联系方式:0519-5509010
注册时间:2001-03-02
公司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69号
简介:
服装、服饰、箱包、针纺织品及面辅料的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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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艾贝服饰有限公司与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南京圣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沪知民初字第703号         判决日期:2015-12-23         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常州艾贝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南京圣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聚宏时装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被告南京圣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上海聚宏时装有限公司在答辩期内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及南京圣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本案三名被告均为独立法人,原告将三名被告列为共同被告没有法律依据,应当对各个被告单独起诉。若原告要起诉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或者南京圣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则应向该两公司住所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请求本院将本案移送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上海聚宏时装有限公司则认为,本案中被告南京圣迪奥时装有限公司、南京圣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均在南京市,本案应由上述两被告住所地法院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请求本院将本案移送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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