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孙、陈龙等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琼9001刑初48号
判决日期:2018-06-13
法院: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五检公诉刑诉〔2018〕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孙犯寻衅滋事罪,陈贞龙犯寻衅滋事罪,陈小雷犯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罗来建、林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孙及其辩护人罗以平、被告人陈贞龙、被告人陈小雷及其辩护人周才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