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电气新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浙0109民初1117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07
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东方电气新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本院通知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王大伟
人民陪审员汤林美
人民陪审员徐国芳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王静
判决日期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