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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678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兴武
联系方式:13987570800
注册时间:2008-12-16
公司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新华路142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建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平整场地工程施工活动,开挖土石方工程施工活动,石方工程施工活动,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活动;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地质灾害治理,古建筑物保护,室内装饰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人力资源外包的服务;建材(不含金属类材料),五金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经营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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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洪与闵现林、闵现朋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云0502民初3610号         判决日期:2021-08-16         法院: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顺洪与被告闵现林、闵现朋,第三人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原告张顺洪于2021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顺洪撤诉。 本案免征诉讼费
合议庭
审判长张清清 审判员胡湘云 审判员杨自凤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王龙英
判决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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