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丽、郑志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民申2301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杨守丽、郑志文因与被申请人四川锦瑞鸿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鸿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06民终1028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杨守丽、郑志文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古莉玲
审判员胡钉
审判员阎涛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卫威
判决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