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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龙信生态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春杰
联系方式:0315-5929686
注册时间:2005-11-04
公司地址:高新区火炬路
简介: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矿工程建筑,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海洋工程建筑,石油和天然气辅助开采活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施工;林木、种子生产销售;林木育苗;苗木、花卉种植及批发零售;农业园艺服务;造林和更新;环保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房屋建筑;建筑装饰;提供施工设备服务;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水利土石方工程服务;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服务;电力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房屋拆除活动;贸易代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公园管理;固体废弃物治理;建材(不含木材、石灰)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五金产品、服装鞋帽、钢材、机械设备、消防器材、金属材料、室内装饰材料批发零售;物业管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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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云淼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龙信生态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新地河水库管理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津0110民初602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16         法院: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市云淼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河北龙信生态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新地河水库管理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天津市云淼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天津市云淼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宇鑫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姜帅
判决日期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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