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施罗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山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309民初22686号
判决日期:2021-06-15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市施罗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山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以庭外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市施罗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汪泽洪
审判员江涛
审判员宋维霞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雷诗妍
判决日期
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