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326民初2019号
判决日期:2021-05-11
法院:平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雁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原告雁峰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雁峰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陈上冲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万里
判决日期
202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