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明与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汪丽俊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182民初1315号
判决日期:2021-05-08
法院:建德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利明与被告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汪丽俊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原告刘利明于2021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刘利明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0元,由刘利明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周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金晨
判决日期
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