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峰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沪0151民初9741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2-01
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峰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被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8年11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合议庭
审判长黄菲菲
审判员刘凯
人民陪审员黄飞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陈凌
判决日期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