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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东进
联系方式:021-62960162-601
注册时间:2012-06-19
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平安平福路1236号5幢334室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海洋石油科技、石油科技、天然气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才咨询;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管理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工厂运营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的包装、加工、检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公关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餐饮企业管理;日用百货、文具用品、服装、户外用品、一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码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物业管理;金属制品、汽车配件、纸制品、纺织品的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方物流服务;人工装卸服务;打包服务,健康咨询;保险咨询;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物流装备信息咨询;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海员外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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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执609号张凇源与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粤0112执609号         判决日期:2021-01-06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凇源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穗埔劳人仲案[2019]1631号《仲裁裁决书》以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1民特1468号《民事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98155612K)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20)粤0112执609号。 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被执行人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金人民币****元(以下币种同)等,并向本院支付执行费****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本院依法足额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申请执行人确认收到上述款项,并申请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现本院确认上海佩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履行穗埔劳人仲案[2019]1631号《仲裁裁决书》以及(2019)粤01民特1468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上述支付义务,(2019)粤0112执609号案已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判决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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