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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元栋
联系方式:0592-6301600
注册时间:2000-08-03
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1号汇腾大厦1201室
简介: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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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与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案号:(2019)粤06民终14810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5民初188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二审查明:本院于2019年12月12日通过法院专递方式以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所载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向其邮寄送达二审开庭传票,传唤其于2019年12月234日上午9:30到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经查询,该邮件于2019年12月13日妥投。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无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向本院说明未到庭参加诉讼的理由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5民初18879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负担,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已预交50元,多交部分经其书面申请后由本院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卢伟斌 审判员贾小平 审判员何希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甘嘉亮 书记员潘舒婷
判决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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