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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99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思廉
联系方式:020-38393833
注册时间:2008-04-03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8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第09层自编05单元
简介: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乐器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皮革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灯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玩具销售;藤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茶具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艺创作;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娱乐性展览;票务代理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办公服务;打字复印;酒店管理;洗染服务;洗烫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洗浴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酒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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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106财保332号         判决日期:2020-12-14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市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333101.47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担保人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出具担保函信用担保。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将该申请依法提交本院,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市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333101.47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被查封财产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转让、变卖或抵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此页无正文)
合议庭
审判员潘汝江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罗翔
判决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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