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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亿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强
联系方式:0532-88183597
注册时间:1998-01-19
公司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铁橛山路1911号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市政工程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项目管理及代建;工程设计、科研、检测、咨询服务;绿色节能建筑(含装配式建筑)的研发、施工、技术咨询、节能评估;节能建筑材料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节能建筑技术咨询;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门窗制作与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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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林、刘光建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211执5296号         判决日期:2020-09-28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2019)鲁0211民初815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张启林与被执行人刘光建、逄锦伟、青岛亿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刘光建共付张启林案款58万元,于2020年8月25日前给付30万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给付28万元,若有任何一笔逾期,则由刘光建另给付张启林违约金8万元。2、逄锦伟共付张启林案款15万元,于2020年8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若逾期,则另有逄锦伟给付张启林违约金5万元。3、张启林放弃3871元的利息。4、青岛亿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刘光建、逄锦伟承担连带执行中的付款责任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鲁0211执52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刘西才 审判员张培荣 审判员陈茂太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崔堡华
判决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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