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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9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鹏
联系方式:010-64030227
注册时间:1999-04-15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16号
简介:
以出版自然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的社会科学、技术科学、医学、生命科学、经济管理、法律、教育、外语图书为主,同时出版各类教材、专业辞书、专业地图、科普读物以及青少年读物;与本公司已获许可出版内容范围相一致的网络(含手机网络)出版业务;出版《国家科学评论(英文)》、《能源化学(英文版)》等期刊(以期刊出版许可证为准);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互联网周刊》、《博物院》、《养生科学》、《中国国家旅游》、《阿阿熊》、《国家科学评论》、《能源化学(英文)》、《基因组蛋白质组与生物信息学报》、《现代物理知识》、《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数据与计算机发展前沿》、《建筑遗产》杂志发布广告;利用本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发布广告;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出版电子出版物(以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许可出版范围为准,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文化活动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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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鸿轩餐厅等 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01执51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9-01         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鑫鸿轩餐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101民初68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人民币9.1373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发出举证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限期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互联网银行存款、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无车辆登记信息、无证券登记信息、无可供执行的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3256元,扣除执行费5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3206元。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调查,本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并将上述查询和调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同时告知了申请执行人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因本案申请执行人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本院依程序亦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判决结果
终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101民初686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内容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陈利梅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徐勤飞 书记员黄超
判决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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