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芳草地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固始水发供水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1524民初1335号
判决日期:2020-08-22
法院: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商城县芳草地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告固始水发供水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4立案。原告商城县芳草地种植专业合作社未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足额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商城县芳草地种植专业合作社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柳学生
审判员孙治国
人民陪审员黄中田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张培炎
判决日期
2020-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