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热力有限公司与乌海市金邦乌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内0304执499号
判决日期:2020-01-03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乌海市乌达区热力有限公司与乌海市金邦乌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经与申请人谈话,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本案符合终结执行情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杨贵峰
审判员王静
审判员田利民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文强
判决日期
20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