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内0121民初2691号
判决日期:2019-12-31
法院: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被告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原告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4443元,减半收取22221.5元,由原告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王烁
审判员丁洁
人民陪审员陈永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王婷婷
判决日期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