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天天盛实业有限公司天津物业分公司与王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津0116民初2444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7-15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航天天盛实业有限公司天津物业分公司与被告王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7日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19年7月15日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四川航天天盛实业有限公司天津物业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长赫连建敏
审判员周凯
人民陪审员朱勇华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琳
判决日期
2019-07-15